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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改革委“四项举措”同抓学习宣传《监察法》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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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后,区发展改革委立即行动,采取四项举措,坚持学用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领导带头认真学。工委召开专题会议带头学习《监察法》,确保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上率下、层层引领,发挥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

  借助专题深入学。为了将学习引向深入,区发展改革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原文和区纪委下发的每一期市纪委版“人大代表宣传监察法”微视频和“走进北京市监察委动漫”微视频等内容通过单位微信工作群、支部QQ群转发给全委工作人员,要求他们在读学原文的基础上,将学习引向深入。

  多种形式创新学。除了利用单位微信群、QQ群转发监察法原文和宣传视频,区发展改革委将区纪委下发的宣传海报分别张贴到三座办公楼的公示栏和会议室;将《监察法来了》宣传手册下发到每一名工作人员手中;将学习监察法纳入各支部必学内容、纳入党务干部培训必修课,实现学习、宣传、培训全覆盖。

  注重实践结合学。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与当前开展的实际工作相结合,使每名党员干部做到心中敬畏监察法,头上高悬法纪镜、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并在今后各自工作中,积极履职尽责,做遵法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