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对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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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内成品油因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下调的通知要求,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8年4月30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75元和6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67元调整为6.62元,降低0.05元;92号汽油由每升7.13元调整为7.07元,降低0.06元;95号汽油由每升7.59元调整为7.53元,降低0.06元;0号柴油由每升6.79元调整为6.74元,降低0.05元。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调价后,我委及时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加油站7家(中石化2家、中石油2家、社会站3家)。从整体情况看,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均能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未发现超政府指导价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价格秩序良好,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