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在成品油调价后对市场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3日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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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8年3月28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70元和16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31元调整为6.44元,提高0.13元;92号汽油由每升6.74元调整为6.88元,提高0.14元;95号汽油由每升7.18元调整为7.33元,提高0.15元;0号柴油由每升6.40元调整为6.54元,提高0.14元。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调价后,我委及时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加油站6家(中石化2家、中石油2家、社会站2家)。从整体情况看,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均能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没有发现超政府指导价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价格秩序良好,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