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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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宏华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R2二类居住用地、C2商业金融用地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区北侧。具体四至范围是:东至阳坊中路,南至碧春园路,西至温南路,北至阳坊北街。本项目总建筑面积222958.3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2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658.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具体意见如下:
一、项目用能结构合理、方案可行。保留建筑和新建住宅回迁楼部分采用燃气热水锅炉提供冬季采暖热源,分体空调提供夏季制冷冷源;新建住宅商品房部分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提供冷热源;新建商业部分采用燃气热水锅炉提供冬季采暖热源,多联机提供夏季制冷冷源; 新建办公部分采用燃气热水锅炉提供冬季采暖热源,冷水机组提供夏季制冷冷源;照明及其他动力设备用能为电力; 原有建筑生活热水由燃气热水器提供;餐饮及1-12#住宅楼生活热水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辅助热源用能为天然气;餐饮用能为天然气。
二、严格控制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本项目年能耗2115吨标准煤,其中电力953.65万千瓦时,天然气70.93万立方米。
三、加强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的设计与管理。本项目二氧化碳年排放总量为7294吨,按照行业碳排放强度先进值进行设计。
四、项目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工作:
1.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控制建筑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窗墙比、体形系数等热工性能指标;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年太阳能热利用量折合102吨标准煤)、地源热泵系统、锅炉烟气余热回收、供暖循环水泵变频、排风热回收和功率因数补偿等节能措施。项目单位应在工程各阶段组织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2.选用高效节能设备。选用达到国家I级能效标准或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及北京市“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和设备。地源热泵系统、燃气热水锅炉、冷水机组、多联机、分体空调、变压器、水泵、风机、电梯、照明器具等主要用能设备,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项目。
3.切实加强节能减碳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建立健全能源与碳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控中心。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对其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上传在线管理系统。
五、项目单位在工程各阶段以及运营管理等项目全过程,应严格落实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六、本审查意见与项目节能报告一体方为有效文件,有效期2年。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联系人:田颖 ; 联系电话:801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