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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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闫家洼排水渠治理工程(昌平段)项目核准的请示》(生命园文〔2018〕2号)和《关于闫家洼排水渠治理工程(昌平段)项目招标方案核准的请示》(生命园文〔2018〕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2016规选市政字0087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昌平分局《关于闫家洼排水渠治理工程(昌平段)项目用地意见的复函》(市规划国土昌函〔2018〕63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闫家洼排水渠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环审〔2018〕67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核准该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闫家洼排水渠治理工程(昌平段)项目。
二、建设单位: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中关村生命科学园昌平区域内。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确定。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闫家洼排水渠昌平段治理范围约212米,治理内容为对河道进行输挖、清淤和边坡护砌,并对河道两侧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和实施相关配套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核定。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972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你公司筹措解决。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公司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区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
(联系人:王雪旺; 联系电话:80106384)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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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闫家洼排水渠治理工程(昌平段)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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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中关村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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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细项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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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工程勘察 |
√ |
单项合同额低于法定需招标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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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工程设计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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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工程施工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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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工程监理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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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 |
包含在施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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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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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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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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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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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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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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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www.bjggzyfw.gov.cn)上全过程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