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大 中 小 点击量:
市无线电管理局,各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6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5日
附件: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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