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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在成品油调价后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4日    来源: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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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18年6月8日24时起,每吨分别降低130元和12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94元调整为6.84元,降低0.10元;92号汽油由每升7.42元调整为7.31元,降低0.11元;95号汽油由每升7.89元调整为7.78元,降低0.11元;0号柴油由每升7.10元调整为6.99元,降低0.11元。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成品油调价后,我委及时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加油站7家(中石化2家、中石油2家、社会站3家)。从检查情况看,各成品油经营单位均能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没有发现超政府指导价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市场价格秩序良好,成品油市场供应稳定。